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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民间资本入场 有望借助沪“国资九条”

时间:2014-07-14 08:11    作者:燕梦蝶   来源:    阅读量:8487   

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部分国企已经开始动作:城投控股引入弘毅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成为战略投资者一事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弘毅基金将持有城投控股10%的股权;绿地集团借壳金丰投资,上海地产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星集团、上海城投总公司、上海格林兰持股比例均不超过30%;永辉超市斥资近5000万元认购653.59万金枫酒业股份,占金枫酒业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总分的1.27%。7月上旬,自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后,不仅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吸引了不少民间资本的目光。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曹紫婷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上海市一直处于众多省市中的领先地位。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便将其作为改革主线路之一。2013年12月17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在该轮改革方案中就提到,要打造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公众公司。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企业制股份制改革,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在曹紫婷看来,目前上海已经基本形成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的发展格局,但仍存在国有股比例过高、企业经营机制不够灵活、集团公司改革不到位等问题。

随着上海“国资九条”的出台,民营资本可借此契机进入上海国有资本,既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又能让上海移出空间扶持重点产业,有助于转型升级发展。对于PE机构来说,该轮改革释放出经营机制市场化红利,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的开放使得PE机构获得更多机会介入国企,帮助企业实现市场化和专业化、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效机制,从而提升企业效率,寻求回报。

曹紫婷认为,从《意见》的九条具体措施分析,上海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公众公司主要将通过三个途径:一是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包括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革以及探索特殊管理股制度四个方面;二是加快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聚焦产业链、价值链、从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两个方面加大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的力度;三是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鼓励整体上市企业集团、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以及国有及国有控股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股权激励。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三种不同类型的国企核心资产上市,即竞争类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竞争性业务资产上市。该举措将提高企业证券化水平,除一些科研院所和投资公司之外,目前上海市属大型国企均有一家或多家上市公司,随着改革的推进,这类企业资产注入的可能性非常大。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则根据发展实际,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另外,上海混合所有制改革措施的重点是引入非国有资本。此举意味着今后一些国企中,国有资本将不再控股,而是退居第二或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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