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连江县苔菉镇北茭村的码头坐船到洋屿仅需10分钟左右。洋屿地理位置十分特殊,与马祖岛遥相对望,仅相距6海里。该岛总面积达22.51公顷,岸线长度2.19公里。
记者日前登上了这个无居民海岛。福建省明岛实业有限公司获准的用岛面积为8.43公顷,用途为观光旅游,主要建设道路广场、人工水域、基础设施、观光旅游设施、码头等。
明岛实业公司总经理、“岛主”姚财明是当地一位民营企业家,他购买了洋屿部分开发权后,随即投入荒岛的建设。
姚财明告诉记者,《海岛保护法》出台前,他就在岛上进行养殖开发。洋屿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适合原生态的黄瓜鱼在此四季回卵,是黄瓜鱼重要生产基地。目前纯野生大黄鱼已近绝迹,明岛实业与国家相关科研机构合作,想在此展开野生大黄鱼品种恢复工作。
明岛实业公司的“海洋牧场”计划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姚财明说,除了进行渔业开发外,洋屿将开发成为独具特色的两岸旅游观光岛。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副处长柯淑云说,洋屿在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方面有望起一个样本示范作用。记者了解到,明岛实业已经在洋屿开发上投入1亿多元。
福建是中国的海岛大省,海岛总数居全国第二位,其中无居民海岛达2299个。
2010年3月1日,中国首部《海岛保护法》明确了海岛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企业、个人可依法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最高可拥有50年使用权,其中用于旅游娱乐开发的无居民海岛使用年限是30年。《海岛保护法》出台之后,福建省已批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3个,分别是连江县洋屿、福安市小岁屿、莆田秀屿区的箭屿。
姚财明说,开发无人岛困难巨大,淡水、建材等均需从陆地上运来,要使用发电机来维持供电,开发成本高昂,大约是陆地开发的3至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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