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电动汽车费源网从湖州市经信委了解到,《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地方配套补贴方法》已实行,不一样类型的新能源车,我市给出的补贴标准各不一样。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如续驶里程≥250千米,每辆赋予补贴5.5万元;续驶里程150-250千米,赋予4.5万元补贴;续驶里程100-150千米,赋予2.5万元补贴。假如是插电式混杂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只需续驶里程超出50千米,每辆车赋予3万元补贴。现摘录全文以下:
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地方配套补贴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速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的指点看法》(国办发〔2014〕35号)和财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财务赞同政策的告诉》(财建〔2015〕134号),为鼓励本市个人和单位购置应用新能源汽车,加速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工作,联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章 补贴要求
第二条 实用本方法补贴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相符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宣告》和《新能源汽车推行应用工程推举车型目录》,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新购置(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的、在市本级上牌的国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杂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应相符国家标准。
第三条 本方法补贴对象:个人用户是指吴兴区、南浔区户籍人员,持《浙江省暂时栖身证》且近两年(含)持续在市本级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吴兴区、南浔区户籍人员,驻湖部队(含武警警员部队)现役军人,持有用身份证实并在本市持续栖身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栖身6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住户、华裔和外国人。单位用户是指在吴兴区、南浔区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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