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近日对媒体表示,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十八大后实施。
据李佐军介绍,征收汽车排污费政策很有可能先以“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作为试点,逐步推广全国。早前,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炜也表示,为了控制汽车保有量的过快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根据深圳市政府公布实施的《深圳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决定在2012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
据业内人士透露,制定征收汽车排污费规定很有可能跟车船税一样,按排量征收:即排气量为1.0以下、1.1~2.0、2.1~3.0、3.1~4.0,4.1~5.0,分别按不同额度的税费征收。
征收汽车排污费能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不得而知,但带给车主日益沉重的用车负担却是实实在在的,而且带给车市长远的影响也不容小觑。近两年,“北上广深”等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在快速发展,对于一些经济不那么宽裕、持币观望中的消费者来说,或许会打消购车的念头。有媒体甚至表示,征收排污费其作用或不啻于在“北上广深”再来一次“汽车限购”,可见其对车市的影响将不可小觑。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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