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天津市财政安排6.5亿元资金防汛资金,加固河堤,配备装备,检修设备,提升防大汛、抢大险能力,目前市财政已提前拨付各类防汛减灾资金4.8亿元。
一是安排应急度汛和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资金1.49亿元,截至5月底,中央和市级财政已拨付应急度汛资金0.26亿元,行洪河道维修维护、永定河防潮闸液压杆改造等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23亿元,确保工程汛前完工,汛期发挥效益。二是安排中心城区防汛应急抢险资金6000万元,今年市财政在去年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中心城区购置防汛抢险设备基础上再增加3000万元,用于配备大型移动泵车、大功率发电机组、防汛抢险机械车辆等设备,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防汛抢险能力。三是安排4.2亿元城乡除涝安全保障资金,其中1.3亿元用于中心城区排水泵站检修、运行,管道疏通养护;2.9亿元用于各涉农区除涝设施维修维护及更新改造。四是安排0.21亿元防汛物资储备资金,专项用于防汛物资增储、保管,防汛信息系统维护等防汛管理方面建设,提前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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