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明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保法》)对于经营者以不公平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作了进一步制约。长期以来困扰消费者的“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预付卡余额超期不退”等“霸王条款”将得到有效解决。
新《消保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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