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中国特色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经综合评价确定了197个建设单位的评价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高水平职业学校中期绩效评估等级及中国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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