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柯国强
从浙江购置废旧电路板,安排货车辗转数千千米输送到湖北深山窝,采用燃烧的方法提炼黄金、银、铜等重金属非法取利。
《法制日报》记者日前从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公安局得知,通过江西、安徽、浙江、江苏四省行程6000千米的侦察取证,该县警方成功破获咸宁有史以来首起公安部督办的浑浊环境案件,将浙江台州籍吴某等4名犯法嫌疑人抓获归案。
村民告发:现场浓烟滔滔
2016年7月28日,通山县公安局在与县环保局联合展开执法行动时,接到大众告发:通羊镇岭下村近期有人燃烧废旧电路板,滔滔浓烟,伴随刺鼻的气息,人吸入后呼吸不畅,并有呕吐现象,周边大众苦不堪言。
接警后,办案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展开侦察。案发现场位于通山县通羊镇岭下村一山窝内,现场遍地垃圾,一片狼籍,几个粗陋的砖砌烟囱内冒出滔滔浓烟,民警吸入现场空气后感到非常难熬苦楚。
但是,在警方到来前,犯法嫌疑人已向周边山林四周逃窜,石沉大海。
调查访问:案情初露端倪
民警随即访问周边大众。一开始村民大都有思惟挂念,措辞吞吞吐吐,怕被打击报复,不敢讲实话。通过警方进一步做思惟工作,有大众透露,陈某、熊某、朱某三名通山籍“热心男子”曾常常参加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三人到案后交代,他们只是为一个叫吴某的浙江籍男子打工,几回再三否定自已有犯法犯法举动。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通山县公安局专门从北京中国科学研究院请来专家,对案发现场土地、空气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案发现场及周边空气、土壤遭到严重浑浊,并出具了《环境检测报告书》。
至此,吴某被列为案件重大嫌疑人。案情初露端倪。
鉴于案情重大,通山县公安局上报上级公安机关。2016年11月24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第八批督办案件。
千里追捕:抓获在押人员
与此同时,警方对吴某的追捕工作正式展开。通山警方组派精悍警力远赴江西、安徽、浙江展开对运输原材料电子垃圾车辆调查取证工作,有用固定物证物证,行程达6000余千米。
为锁定吴某真实身份,办案民警从全国人口资料库中调出图象资料,供陈某、熊某、朱某等识别,确认了吴某的真实身份和家庭住址,而且了解到吴某有一辆商标为“浙JRH031”的汽车。
通过查阅进出通山县的视频监控资料,警方确认“浙JRH031”汽车前后屡次来过通山。
但是此时,办案民警没办法侦察到吴某的动态,案件侦办工作一时堕入被动。
2016年12月中旬,急于想了解案件侦办动态,犯法嫌疑人吴某联络上述三名通山籍“热心男子”了解案件进展情形。
办案民警查悉吴某躲藏在江苏省扬州市,遂不管连日作战的疲惫,一路追踪到扬州。
在本地警方的协助下,2016年12月21日,办案民警在一住户小区内的宾馆里,成功将犯法嫌疑人吴某抓获归案。
经审判,吴某对造孽事实招认不讳。
据吴某交代,因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环境浑浊管控严厉,湖北等中部地区管理相比较松弛,为取得造孽利润,吴某邀约湖北通山陈某、熊某、朱某3名犯法嫌疑人,在浙江路桥金属回收园购置废旧电路板,采用燃烧的方法提炼黄金、银、铜等重金属,非法处理危险废料达79吨以上,非法获利12万余元。
慑于法律的威严,吴某到案的翌日,陈某、熊某、朱某三名犯法嫌疑人前后向警方投案自首。
如今,吴某等4名犯法嫌疑人已被依法拘捕,案件在进一步解决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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