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月24日电(记者 辛林霞)记者从黑龙江省国税局了解到,营改增实行以来为黑龙江省企业减税52亿元。
2016年,黑龙江省新增营改增试点缴税人31万户,占黑龙江省所有增值税缴税人总数的30%。与原营业税计算对比,新增4个行业试点缴税人整体减税21亿元,下流企业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展,与整体推开试点前对比,累计新增抵扣税额31亿元。
下降缴税人税收累赘的同时,黑龙江省税务部门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筹划,建设国税地税业务相融合的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缴纳、发票运用等6大类188项涉税业务网上解决。如今,黑龙江省国、地税已联合共建15个办税服务厅,一起进驻52个政务服务大厅,联合办税服务窗口169个,将服务从“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提高至“一个窗口办两家事”。
2016年12月起,黑龙江省国税的4大类16项惯例业务实行全省通办,缴税人在省内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都可解决全省范围内的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解决、税务询问等业务。2017年起,哈尔滨南岗区国税局、佳木斯市国税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国税局的缴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请求领购发票”,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及格后,便可将发票邮寄到缴税人手中。
2016年,黑龙江省国税部门撤消69项非允许类审批事项,整体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通过利好政策助推本地企业发展。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