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6日讯 今天,保监会网站披露湖南监管局行政处分决定书,华夏人寿株洲中心支公司2015年11月、12月对银保客户经理虚假增设“有用人力”奖项,虚假增加银保客户经理绩效工资,在上述绩效工资扣除税金后,以现金方法向银保客户经理回收共计181,770元,所有用于银保渠道保护。
湖南监管局在行政处分决定书中披露,2015年12月,华夏人寿株洲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通过非业务66号、非业务67号、非业务245号等3笔财务凭证,分别报销电子设备运转费9660元、38,020元、71,360元,共计119,040元,所列有关电子产品并未真实购置。
2016年2月,株洲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通过非业务11号、非业务12号等2笔财务凭证,分别报销会议费80,144元、10,800元,共计90,944元,所列会议并未真实召开。上述金额共计209,984元,实际是套取资金用于银保渠道保护。
湖南监管局指出,上述举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拟对华夏人寿株洲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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