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内蒙古讯 (记者赵杰张鹰)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一致登记工作进展情形公布会上得知,内蒙古自治区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如今已编制完成,估计2017年正式上线运转。到2016年末,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所有地市、旗县(市、区)不动产一致登记已所有完成“颁布新证、停发旧证”,合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实8.1万余份。
不动产一致登记后,意味着房产证将退出历史舞台,不动产权证书正式走进大众视野。关于原有房屋土地证是不是需求更改,不动产一致登记对反腐、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等老百姓(603883,股吧)广泛关怀的热点话题,内蒙古自治区领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调研员沈红梅告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不动产一致登记的核心价值是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实不是开征房产税的条件条件,但会为房产税制改革提供基础信息和充足根据。权利人换发不动产权证,现有的土地证、房产证等不需求更改,有关部门颁布的证书持续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李德重表示,权利人登记信息将遭到严厉保护,登记单位和人员严厉实行保密责任,出现泄漏权利人信息、伤害权利人权益的情形,有关单位和人员将遭到严肃处置。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树立不动产一致登记制度,关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如今,内蒙古自治区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已经编制完成,跟随工作的深刻,将慢慢树立多部门之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布查询系统,便利社会依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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