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记者苏雪燕、刘诗平)银监会27日宣布,拟新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等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此外,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银监会表示,扩大试点工作掌握“一地一家”的原则,加上2010年首批试点的4个城市,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将达到16个。
26日,银监会公布了修订后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表示,待修订后的《办法》颁布实施后,将正式启动扩大试点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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