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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如何才能“真保险”?

时间:2013-03-12 13:44    作者:青衣   来源:    热搜:保险,保险阅读量:7836   

■“明明白白消费”系列报道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来临,本报记者昨从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2012年该协会共接到来电、来访、上级转办等渠道反映的保险投诉信访件合计294件,同比增长23%,其中财险类投诉占比高达78%,人身险占比22%。据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保险投诉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投保前后服务态度有别,二是合同内外差别太大。市民该如何避开保险陷阱呢?记者特意请教了温州部分银行的理财师和保险专家,请他们告诉市民到底该如何明明白白买保险。

□林乐丰 周瑶瑶/文 CFP/图

●买了保险又后悔

10天“犹豫期”内可退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购买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人身险,自合同生效日起有10天“犹豫期”,即10天内可办理退保手续,10天之后客户则要承担相关退保费用。在浙江省,凡是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男性、55周岁及以上的女性,以及持有残疾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保险消费者,购买一年期及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后,则可以在签收保单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全额免费退保。

胡晋军建议,投保人可以利用“犹豫期”,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在犹豫期限内可以通过代理人或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变更或要求无条件退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过了10天的“犹豫期”,保险合同将正式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日后客户要求解约, 是无法要求全额退回已交纳的保费,只能退回保险公司将管理费等费用扣除后所剩下的合同现金价值,这样就可能会带来经济损失。

●分红险≠理财产品 保险本质功能是保障

近日,一则题为《网友诉说:老人30万存款,没了》的帖子引发网友热议。发帖网友称,他的父亲去银行存款,一名穿着类似银行工作服的人员向其父亲介绍了一款收益率比存款高的理财产品,不但三年后可收回本金、每年分红,还免费赠送一份十年期的保险。他的父亲信以为真,陆续购买了30万元该产品。三年之后产品到期,他的父亲去银行一查,才知道自己30万元养老款买的是一份长达30年的分红型保险产品,现在本金取出来不但没有收益,还要亏1.2万元。

“存单”变“保单”的事情,在银保产品投诉中屡见不鲜,记者从温州保险行业协会得知,人身险投诉中分红型险种的退保纠纷较2011年呈明显上升趋势。所谓银保产品,就是在银行渠道发售的保险公司的寿险产品,该类产品中大多数为分红险,它最大的卖点是“保障+分红”,此类产品是在传统人身险的“保障”基础上增加了不同程度的“投资理财”功能。

“保险最本质的功能是保障。保险投诉主要集中在分红险领域,主要是一些客户被小部分营销人员混淆了保险和理财产品的区别。”农行温州市分行营业中心国际金融理财师林霞认为,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因为不排除少数业务人员为了推广业务而隐瞒条款或“偷换概念”。

该如何区别银保渠道的分红险和理财产品呢?林霞建议,购买前消费者可以就期限、缴费方式、购买年龄限制、收益构成等方面对两者进行仔细区分。一般情况下,分红险的期限较长,少则三年、多则几十年;而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比较短,少则几天、多则一两年。银行理财产品起点较高,一般为五万元起;银保产品起点较低,几千元或一两万元即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投资人的年龄限制;而银保产品一般要求投保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

●重疾险≠癌症险 不是所有癌症都有赔

市民胡先生2011年12月份发现自己患有早期直肠癌,他在医院进行了手术切除,仅仅几个月时间治疗费用就花去了5万多元。胡先生曾经购买了一家寿险的重大疾病险,于是就带着医院收据去找保险理赔,却被保险公司告知由于胡先生的癌症是早期,还是处于原位癌,不在理赔范围。这让胡先生十分气愤,癌症还不能算是重大疾病,难道要人走了才能拿到保险金吗?

“有很多客户以为投保了重疾险,得了癌症就一定能赔,却不知道原位癌不能赔。”中国人寿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胡晋军解释道,重大疾病险中第一项规定的病种就是恶性肿瘤,但原位癌却在大部分保险公司重疾险中列为除外责任,不予理赔。因为原位癌不属于恶性肿瘤的最早期,易发易治,如果进行手术切除即可完全治愈,所以并不属于重疾险中恶性肿瘤的保障范围,只有浸润到黏膜下层或者已经转移的癌症才可以获得理赔。

胡晋军建议客户在投保重疾险时,一定要把条款看清楚,尤其是投保的几十种重疾到底是哪些,由于里面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医学词汇,客户发现有疑问一定要认真询问。此外,许多重大疾病与某些常见病有着密切的关系,需要客户在投保前告知过往病史,这样保险公司才会根据你的健康状况评估是否允许你投保,万一你在理赔时被保险公司发现隐瞒病史,很可能无法理赔。

●异地出车险 不要“想当然”处理

市民王先生去年7月驾驶一辆在温州投保的轿车到湖南办事,在湖南境内发生事故,由于车辆损失较大,王先生决定在当地维修。经保险监管部门指引,王先生向其在温州投保的保险公司报了案,该公司委托湖南当地的分公司进行了查勘定损。车辆修好之后,湖南的分公司将理赔材料寄到温州,该保险公司向王先生支付了赔款。

记者从温州保监分局获悉,车辆异地出险经常会遇到理赔资料缺失、异地修车费用与实际理赔款不一致、没有定损单据无法理赔等问题,部分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不知道如何处理或者未联系保险公司而自行处理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理赔纠纷。

如何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呢?首先,要对所购买保险的条款充分理解,了解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对异地出险情况有哪些规定。例如,车辆的行驶范围是区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规定在特定区域行驶的车辆,如果在区域以外发生的保险事故是不能获得赔偿的。其次,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大部分保险公司对事故通知有时间限定,超过时限的有可能得不到充分的保险保障。

最后,要按照保单规定进行有关施救工作。对于不及时施救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公司对于扩大部分有可能不予赔付。此外,还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处理,未经保险公司定损,客户就不能及时获得保险赔付。在车辆维修的时候,要到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维修点维修,获取正式的维修发票,以免在维修方面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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