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个电热水壶,不料热水壶竟然自燃引发火灾事故。近日,经平阳县消保委昆阳分会调解,陈先生获得1200元的经济赔偿。
陈先生以30元的价格在一家超市购买了电热水壶。一天傍晚,他烧好开水关了电热水壶的开关(但没拔出电源线),就出门散步了。回到家后,他发现沙发桌椅被烧毁,摆放电热水壶的茶桌桌面也已被烧焦。但超市经营者却称热水壶不是其生产的,不愿意承担责任。
平阳县消保委昆阳分会经调查后,与厂商取得联系,并进行三方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热水壶要以安全为本,切忌贪图便宜,在选购时一定要看清所购买的电热水壶是否有“CCC”认证标志,并注意尽量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出现问题也有可靠的维修服务保障。
通讯员 潘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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