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民航局总监阿兹哈鲁丁指出,外籍飞机师在马来西亚驾驶商用直升机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拥有至少1000个小时驾驶任何类型直升机的飞行时数、完成机组人员资源管理(CRM)的要求,即日生效。
他发文告说,外籍飞机师也必须在大马籍合格飞机师的监督下,完成至少10个小时的飞行,确保他熟悉气候模式和飞行路线的地形。
“去年4月砂拉越峇当鲁巴直升机事故发生后,当局参考空难调查局和商用航空服务界的意见,拟定上述指令,监督及规范在我国驾驶商用飞机的外国飞机师的条件。”
他说,至于短期雇用的外籍飞机师,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限少于3个月,则必须在最近6个月内拥有驾驶同类型直升机至少飞行25个小时的经验。
“其他条件包括拥有在最近90天驾驶同类型直升机经过3次起飞、降陆、进入停机坪的经验。业者也必须为他们提供3天课程,让他们熟悉地形、气候、与空中交通管理处的沟通,掌握一般飞行、不寻常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做法。”
他指出,无论马来西亚还是外国航空公司聘用外籍飞机师在马来西亚驾驶直升机,都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去年一架原定从木中飞往古晋的直升机中途失事,机上6人全部罹难,包括时任原产业部副部长诺丽雅及其丈夫阿斯慕尼、该部秘书长孙达兰、保镖阿末苏比里、原任巫统江沙区国会议员旺莫哈末凯里尔和机师鲁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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