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9月23日消息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月23日表示,证监会公布并实行《公布召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
该基金中基金(FOF)指引请求母基金80%以上资产投资于其他公布召募的基金份额,遵守组合投资原则;规定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对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两重收费;请求FOF及时披露净值;专门章节披露持多情形揭穿风险;设置独自部分配备专门人人员,FOF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基金经理。
证监会表示,发展FOF有益于广大投资者的好处,拓宽基金发展空间,满足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求。下一步将依照指引赞同行业推出FOF,增强业务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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