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10省市住户可在京换补身份证
东方网9月9日消息:昨天,北京晨报记者得知,北京警方启动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户籍人员在京解决住户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加上日前启动的天津和河北解决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北京解决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市已经达到10个。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有关人员介绍,在京长久栖身、工作、学习的以上10个省市户籍人员,因住户身份证有用期满、破坏、丧失,需求解决换领、补领的,申领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请求解决。近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可到所在的城区派出所或户籍大厅请求解决。
解决住户身份证异地受理,须请求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解决。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用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栖身证。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住户身份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户身份证收费全国一致标准,即换领住户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丧失补领、破坏换领住户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请求异地换领、补领住户身份证,需本人现场拍摄收集住户身份证标准照片,并收集本人指纹信息。如今异地住户身份证受理系统不赞同照片扫描。
解决身份证异地受理,不包含解决暂时住户身份证。对因丧失、被盗或忘却携带住户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店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店辖区派出所可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及时为其开具暂时身份证实,用于当次伺机、乘火车和入住旅店。
请求异地换领、补领住户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住户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住户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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