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厦门8月31日专电(记者尚昊付敏)记者从厦门市领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得知,厦门市自9月5日起,将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依据这一限购政策,对以下三品种型住户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外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互市品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住户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住户家庭;没办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持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实的非本市户籍住户家庭。
厦门市领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表示,上述商品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法认定: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生意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生意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政策有用期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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