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8月28日电(记者 李华)陕西省环保厅近日对2016年陕西省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41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了检测、评价与考核。考核结果显示,被考核县域生态环境呈现出“总体稳定、稳中趋好”态势。
考核结果表明,41个县域中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县由2015年的5个增加为11个,占被考核县域的26.83%,其中“轻微变好”的9个,为西安市周至县,延安市志丹县,汉中市宁强县,榆林市米脂县、吴堡县、子洲县,安康市汉滨区、白河县和商洛市商州区;“一般变好”的2个,为榆林市清涧县、安康市石泉县;生态环境质量“变差”的县由2015年的6个减为1个,占被考核县域的2.44%,为延安市吴起县(属“轻微变差”)。其余29个县(区)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占被考核县域的70.73%。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是从2011年开始,由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目的是通过考核来评估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引导和扶持县域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陕西省共有7市41个县列入考核范围,涵盖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3类生态类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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