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通用规范汉字表》日前公布,收录其中的8105个汉字成为中国拥有首批“身份证”的方块字。
“此次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信息化时代汉字规范的新起点新发展。”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张浩明27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相继发布了多项汉字规范,然而近年来,这些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社会通用层面字量需要尽快扩充,常用字需要重新遴选,网络用字亟待规范,汉语走向世界也需要标准。
此次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将8105个字分为三级,其中一级字表为常用字级,收字3500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标准;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常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包括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此外还有两个附表,分别是《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
有关专家经过对2005年到2012年出现的汉字进行梳理,统计出每年都出现的字共计7177个。
据了解,研制工作历时10年,先后修改90余稿。召开各种研讨会120余次,海内外专家、学者4000多人次参与讨论,近40个主要用字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为字表提供资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今后《通用规范汉字表》还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调整。记者孙铁翔、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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