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10日说,按新的汽、柴油定价机制测算,过去10个工作日国际油价平均价格基本持平。按有关规定,这次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发展改革委称,4月10日是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以来的首个调价日。自3月27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先扬后抑。3月底4月初,美国得克萨斯轻质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Brent)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达到每桶97.23美元和111.08美元的近期高点,之后受国际发达经济体经济数据欠佳等因素影响又震荡回落。近日,这两种原油期货价格分别跌破每桶95美元和105美元。
这位负责人说,按机制规定计算,这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与上次调价时相比基本持平,国内成品油价格应调金额低于每吨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此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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