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在中石化昆明一加油站加油,亲历了一次“缺斤短两”的遭遇。
加油员“截流”被抓
3月30日15时许,在位于昆明市日新路的中国石化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腾云加油站,记者向加油员交了200元之后,加油员在加油机上输入相应的金额,插入自己的员工卡进行加油。
随后,记者在车中看到,当加油机显示屏上的金额滚动到170元左右时,加油员将手指放在按键上面。当金额跳动到180元时,加油员将此次加油终止,并从之前的加油记录中迅速翻出显示有“200元”的界面。记者立即下车询问为何不到预定金额就停止加油,该加油员才再次加入20元金额的油量。
站长欲200元私了
随后,一名自称是腾云加油站站长的人员和记者在加油站调看电脑记录,显示该加油机对记者车辆进行了180元、20元两次加油,中间间隔约1分钟。这名站长承认,加油机可以调出多笔加油记录。这名站长将记者拉进一间办公室,称曾处罚过个别加油员提枪不归零、虚报加油金额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初步看来这名加油员的操作不符合规程,要对其进行“处罚”,并掏出200元给记者,被记者拒绝。
[说法]
监管部门须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让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见光死”
一些长期和加油站打交道的老驾驶员对此认为,消费者出于对加油站的信任,不会每次加油都盯着加油机显示屏,或者在车中让加油员全程负责,这就容易发生所谓加油员“偷油”情况,包括谎称加完油了提前拔枪,以此“短斤缺两”将部分金额装进腰包。
昆明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表示,监管部门须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消费者更应加强监督、检举意识,让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见光死”。 据新华社电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