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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回应仍难完全说服网友

时间:2013-01-06 06:52    作者:苏小糖   来源:    热搜:公安部,网友,公安部,网友阅读量:7123   

公安部仍难完全说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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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黄灯停车即使越线也不罚

根据公开报道,此前,曾有司机称,路口绿灯变黄,于是急刹车,但是车子已经越过停止线,后车又已经在线内“占位”,于是只好尴尬地停在路口里面。公安部对此表示:黄灯亮起时,如没过线则应刹车停住,哪怕越过斑马线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处罚。

但有一线交警认为,这样的做法即使不处罚,对交通的影响也显然远大于正常开过去,并不值得鼓励。有交警表示,这种无意中的越线一般都发生在黄灯刚刚变化的时候,按照常理,司机正常行驶即可。如果突然急刹车,即使没有追尾,车子停在斑马线上甚至停到了路口里面,按照公安部的说法“越过斑马线也要停住”,那么对过马路的行人、对交叉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转弯车辆,造成的影响都更大,更容易出事故或造成拥堵。

汽车交通行业资深专家贾新光表示,怎样界定闯黄灯、怎样处罚闯黄灯,不同国家有不同做法,但都遵循一个相同原则,秉承黄灯的功能属性,不能把黄灯当成红灯来使用,但新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黄灯当成了红灯。

不论是人体机能的反应时间限制,也就是看到黄灯、踩下刹车的时间限制;还是车辆制动性能限制,也就是制动配件从启动到掌控车辆的时间限制,都要求从绿灯到红灯需要缓冲期。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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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路口时速不应超过30公里

根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的说法,为了不抢黄灯,通过路口时应该减速缓行。一般情况下,在路口时速度应在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范围内,只要注意力集中、保持安全车距,“抢黄灯”和追尾是可以避免的。但此论一出,又在网络上引起了争议。

据公开的历史数据显示,时速哪怕在20公里,离线5米时黄灯亮则100%越线;如果提前8秒预警,或可保证车辆不越线。有专业人士表示,由于车辆性能、驾驶技术、精神集中程度都不同,网络上流传的“时速××公里下刹车距离为××米”并不一定适用于每个人。而账号“@财经网”的微博说,经过体验,若想百分之百不闯黄,只能在进入距灯30米内时,车速降至10公里内,以保随时能正常刹住。该微博招来了7万多次转发和1.8万条评论。

有网友评论说,可以想象,如果北京的道路上,车辆在通过路口时都以如此的龟速行驶,北京将堵成什么样子。这样的规定,是在以大幅度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某种意义上的交通安全。

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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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闪”作用等同原来黄灯

在北京城区,曾有路口试验过一种完全不同于郊区“倒计时”信号灯的“缩小版倒计时”信号:即在绿灯变化之前的三五秒钟内,进行短暂的倒计时,以提示路口前方的司机判断能否赶得上通过。这种倒计时与目前北京道路上以检测线圈确定流量,进而分配信号灯时长的做法并无冲突,也不会出现交管部门担忧的“技术倒退”。此外,很多市民建议,为了减少抢黄灯,不妨恢复曾在北京实行过的绿闪,即在绿灯变黄前,闪烁几次。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对此发表意见说,是否设置或者改建倒计时信号灯,各地应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机动车数量、交通流量等情况决定。绿灯闪烁在设计上没问题,可闪两下,其作用就和之前的黄灯功能一样了。

也有交警表示,目前的黄灯本身就是示意“缓冲减速”,而且已有4秒,如果加绿闪,等于延长了这个缓冲时间,还是降低路口的通行效率。

贾新光认为,国内不少城市的实践都表明,绿灯闪烁是一种很有效的做法,“绿闪”也并没变成另一种“黄灯”。

设置“绿闪”或者根据不同路况细化闯黄灯的罚则,都会增加管理成本,加大管理部门的工作量。但无庸置疑,这些做法更容易被驾驶员群体所接受,具备可操作性。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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