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向合作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186.2亿元。
同日,滨江集团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滨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组成的联合体申请融资4.8亿元为有效提高项目融资效率,滨江集团董事会同意为本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70%
此外,滨江集团参股公司泰州范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7亿元人民币为有效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滨江集团按股权比例为泰州范斌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不超过28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45,313.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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