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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厦门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时间:2017-07-07 11:26    作者:燕梦蝶   来源:搜狐    热搜:保险,失业,厦门,保险,失业,厦门阅读量:8865   

原标题:本月起,厦门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导报讯

(记者 李方芳)失业保险金关系到广大失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从本月起厦门本市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啦,执行新标准后每月失业金较去年有较大幅度提高,月标准平均涨幅达到13.3%。不过,厦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想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符合3个条件。

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执行标准调整为1700元/月、18元/小时,因此厦门本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限也相应上调,第一档:1445元/月;第二档:1530元/月;第三档:1615元/月。

厦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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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厦门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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