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期所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的做法进行了规定。《细则》已经上期所第二届理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2月27日晚9时起施行。
据了解,《细则》对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的规定可简称为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即将投资者的同品种持仓视为一个投资组合,对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直接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交易保证金,会员交易保证金为其下全部客户交易保证金之和。
历史数据测算证实,这一算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有效提高投资者的资金效率,平均降低双向持仓者保证金20%以上。在交割风险控制方面,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延续现有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仅对交割月份合约做特殊规定,对交割月份合约在最后5个交易日不参加单向大边折抵,而维持原有双向计算保证金,以便有效控制交割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上期所推出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更大程度发挥保证金存量的作用,提高风险管理质量,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保证金使用效率。 中证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