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几年的运作,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逐渐成熟,下一步就是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二司副司长郭建伟表示,正在研究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办法,此业务将同时涉及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计划年内推出。
郭建伟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高峰论坛”表示,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框架基本确立:按照先贸易后直接投资、再金融投资的思路,顺应市场需求、减少制度障碍、严格贸易真实性审核、采取市场化管理方式开辟了一条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新路。
个人跨境业务包括旅游、网上购物,以及个人小型外贸公司的贸易、收资、并购等业务。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能扩大人民币使用范围,同时可规避汇率风险,节省购汇换汇时间成本。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中国境内70余家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达2.94万亿元,同比增长41.4%,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量的8.4%。目前办理人民币跨境业务的主体通常是机构和企业,主要集中在经常项目项下的贸易结算。
相比而言,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相对迟缓。此外,政策规定个人每年仅有等值5万美元的换汇额。2012年下半年,广东省开始试点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容许内地居民以个人名义进行人民币汇款,而无需转换美元再汇款。按照广州试点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规定,每人每年限额30万元,其数额基本等同于5万美元的换汇额。
新办法是否会调整这一额度也会被业界所关注。不过,诸多业内人士认为,这一额度可能不会进行太大调整。
此外,郭建伟透露,目前义乌已经在试点,进一步总结经验后就可以在全国推出,其中包括放宽人民币资本项目兑换政策限制,落实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等政策,引导更多企业使用人民币作为进出口和转口贸易的支付手段,推动人民币成为亚非拉国家和地区的结算、投资货币。
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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